肃宁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3〕21号关于肃宁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75平方米,新建地上停车场36处,设置车位4637辆,充电桩528个,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项目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所在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8 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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