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聚乙烯闭孔塑料板,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新疆YEGS二期输水工程KS段I标拦河枢纽工程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境内。沿线有G216国道及S324、S228、S332省道位于工程区内;KS段I标(拦河引水枢纽)由泄洪闸、溢流堰及引水闸等组成,其中泄洪闸位于左侧河床,泄洪闸为开敞式,泄洪闸孔数为6孔,其中有5孔单孔净宽10.0m,1孔单孔挣宽4.0m,总净宽54.0m,闸室总宽69.00m,闸底板高程638.00m,闸室顶高程651.0m。
溢流堰段:位于泄洪闸右侧的河床,堰顶总宽75.0m,堰顶高程为644.10m,采用无闸控制溢流堰,堰型为WES堰,上游面铅直,下游面坡比为1:1.0。
引水闸:布置于左岸,由拦污栅、检修门和工作门组成。拦污栅孔数为3孔,每孔净宽5.0m,闸底板高程640.0m,闸顶高程651.0m,闸室宽21.0m,闸室长度18.0m;引水闸检修门和工作门孔数为1孔,净宽7.9m,闸室长度18.0m,闸底板高程640.0m,闸顶高程651.0m。
2、采购范围:聚乙烯闭孔塑料板约200立方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同型号规格的2021年或2022年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1份。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竞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今)该标的物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且提供相对应标的物产品增值税发票各一份),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5、本次竞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日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聚乙烯闭孔塑料板 | 中密度 厚2cm | 立方米 | 200 | 合同签订后,依据招标人的施工要求分批次进场 | 喀双项目部现场 | GB18173.2-2014 |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采购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成交人确定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本工程所需的聚乙烯闭孔塑料板。填写报价单时,投标人必须综合考虑可能对报价影响的各方面因素,慎重报价,可利用本单位在此次竞标竞争中具有的优势,针对在付款方式上可以提供的更为优惠条件及其相应价格调整作补充说明或竞标响应方,可以在竞标文件中提供其他更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及承诺。
4.本次聚乙烯闭孔塑料板招标是为喀双项目部自有、外协队伍施工用料招标。中标人负责保证招标人正常施工进度,耽误招标人施工,无论是时间上耽误,还是质量上出现纰漏或不足,均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18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采购人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审查时审核单位请选择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四工程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http://)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