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氢(液驱)成套(固定式非撬装标准站)设备(WZ20230828-3503-1092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氢(液驱)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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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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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加气设备 | 3.00 | 套 | 包1-加氢(液驱)成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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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后至少1项加氢(液驱)成套设备供应业绩(成套设备必须含卸车柱、液驱压缩机橇、加氢机、顺序控制盘、储氢瓶组、冷却水机组、换热器、仪表吹扫系统、站控系统、收费系统、安监系统等主要设备和发票复印件)。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不限于:①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②经业主方确认的项目调试完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③压缩机运转时长资料,附业主盖章证明;④加氢站连续三个月日均加氢量证明资料,附业主盖章证明。(中石化内部单位提供加氢成套设备(支援共建)项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1.7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订单后,3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若中标后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履行3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9 供应商要采用绿色包装,实施绿色物流。优先采购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 3.1.10 对于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严格限制,不得报价。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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