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 供排水厂旁滤器更新(WZ20230831-2117-1111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旁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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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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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旁滤器\Q=240m3/h 500μm Φ4400×5500×10 DLB200-Ⅱ-1700 Q235A+304/Q235B+316L+石英砂 | 1.00 | 套 | 包1-旁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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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或覆盖D级),且证书状态有效。 3.1.7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5月至今(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两份双阀过滤器的供货业绩(处理水量大于等于240m3/小时)并提供合同、及能体现上述参数的关键技术页的技术协议。提供业绩至少能体现:1.总处理水量大于等于240m3/h。2.进水 SS(悬浮物):小于等于30mg/L,出水 SS:小于等于5mg/L进水。3.进水浊度:小于等于100NTU,出水浊度,小于等于5.5NTU。并需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第三方水质检验报告(CMA或CNAS),满足上述要求。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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