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科院2023-2024年办公家具框架协议招标委托单(WZ20230923A/B/C-1923-11645-B2)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类家具二类家具;一类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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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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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木家具 | 1.00 | 批 | 包-B2-二类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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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制家具 | 1.00 | 批 | 包-B2-二类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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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家具 | 1.00 | 批 | 包-B2-二类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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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制家具 | 1.00 | 批 | 包-B2-二类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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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具有烘房并提供照片,具备对我院采购家具的原材料及成品进行加温加速有害气体释放的装置及场地并提供照片,另外需提供以下承诺:确保此次供货木制家具必须经过45天以上烘干处理。 3.1.7 投标人需做如下承诺:家具进场前,房间密闭12小时后对房间内空气进行环保检测,检测标准为:GB/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家具进场后,房间密闭12小时后对空气进行环保复检、送样,检测标准为:GB/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两次检测结果之差的数值要求:甲醛≤0.05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0.2 mg/m3。 3.1.8 投标人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将被否决。 3.1.9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将被否决。 3.1.10 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将被否决。 3.1.11 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否决投标;中标后查处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1.12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将被否决。 3.1.13 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将被否决。 3.1.14 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直接向用户销售且单笔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1.1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等级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 3.1.16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IS0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认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具有CEC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3.1.17 投标人需提供标明本企业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等值货币的财务报告或新的验资报告。 3.1.18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2022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过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出具由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9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有资格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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