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 研发部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变更公告
编号:JZBGGG202309050002
本公司于2023年09月05日发布的研发部药品稳定性试验箱采购公告(编号:JZCGXY202309050001),现做出如下变更:
采购文件第54页,3.9 付款方式,技术条款内容由“*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由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算起。制造商的质保期为需方现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变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以银行付款方式(含承兑汇票方式)预付设备合同价的30%,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后,有责任按合同要求在合同规定期内交货。当合同设备到达买方时,双方共同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卖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计量院)检测设备合格后一个月内,卖方必须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设备合同价60%。10%余款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第三人修理的费用等)后的合同价余款,如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计量院)检测不合格,则卖方需退回全部预付款项。”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仍有效。
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