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803-DTFD-SB/XL-[2023]第4号(总7号)
)位于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厂内部分仪器仪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计量准确、统一、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委托专业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全厂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出具相关的检定校验报告。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黄河大通发电 2023-2026年度57台热控标准仪表、9台电气仪表、62台燃料采制化设备需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243台(块)热控其它仪表、253台电气仪表、83台燃料采制化设备、41台化学仪表需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或性能试验报告相关的一切工作。
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设备校准、检定;
(2)出具报告或证书;
(3)投标人可自行确定现场或外送校准/检定方式,外送时需做好设备交接、保管、运输、送回等工作。
(4)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3服务地点及工期
1.2.3.1服务
1.2.3.2项目工期:总服务工期为36个月,具体校验批次和校验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分别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量检定单位或检测服务单位。
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检测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检测范围的CMA和CNAS证书,并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检测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投标人投入的人员须提供对应人数的二级注册计量师证书或计量检定员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