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 徐州北站徐州北驼峰提钩平台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639-GK )
徐州北驼峰提钩平台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徐州北驼峰提钩平台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预算的通知》(上铁财函〔2023〕401号),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徐州北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计划采用全包形式包工包料委外实施。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工程总价以第三方的审价报告为准,工程量采取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量清单内价格以中标方投标单价为准。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工期: 本项目要求工期为45天,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项相应的扣减。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橡胶道口板(走行板)具有近两年内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同类橡胶道口板(走行板)整治项目业绩或供货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1年度或2021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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