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 2023年度离退休人员体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63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预算315万元/2年。 本次公开招标确定1家协议供应商,负责对招标人所需体检按照协议价格提供服务,项目分别如下: (1)男性体检项目 必做 项目 单价限价(元) 1 血常规+五分类 21 2 尿液分析+尿沉渣定量 30 3 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 8 4 尿酸+肌酐+尿素氮 13 5 甘油三酯+胆固醇+高低密度脂蛋白 26 6 血清葡萄糖测定 3 7 糖化血红蛋白 60 8 CEA 43 9 AFP 43 10 糖类抗原测定(CA125) 68 11 糖类抗原测定(CA199) 68 12 胸部正位片 58 13 颈椎正侧位 116 14 彩色多普勒超声腹部常规检查(肝胆胰脾双肾) 150 15 常规心电图检查(十二通道) 21 16 诊查费(内、外、眼、耳鼻喉) 16 17 甲状腺彩超 100 18 甲状腺功能五项组合(游离) 179 妇检 19 白带常规 4 20 经腹部妇科彩超/阴超(二选一) 120 21 妇科检查,已婚 12 22 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测(TCT),已婚 230 23 人乳头瘤病毒检测(HPV),已婚 255 选做 / / 24 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两根血管) 390 25 肺部或头颅CT 272 26 C13尿素呼气试验 170 27 乙型肝炎DNA测定 85 28 血同型半胱氨酸测定 102 29 螺旋CT单次多排扫描 272 30 乳腺彩超 100 31 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140 32 性激素六项 243 选做项目说明 选做项目由员工自由选择,必做+妇检+选做项目总价不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 所有体检项目的采购价(含税)应该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2017版)的相关规定。上述清单中体检项目应能全部开展。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服务。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含税单价限价×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提供离退休人员体检服务 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在合同期内,除法定节日、不可抗力因素外,工作日、周末均能按照招标人需求开展体检服务。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竞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若竞价人为部队医院,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部队医院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需设有体检中心或相对独立的体检区域,具有开展体检工作的相关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8 投标人必须为乌鲁木齐市区内的医疗机构或体检机构。(提供医院资质证明) 2.9 投标人需具有体检质量管理体系和近三年室间质评证书(检验室/实验室)。(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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