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集控大楼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本项目货物类招标公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集控大楼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 由于大楼及办公区域面积大、保安人员有限,无法做到全范围无死角实时监管。而且现有系统建设投入使用10多年,存在视频监控点位覆盖不足、车辆出入控制系统性能差等问题,对大楼及园区内的人员、车辆、设备等无法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减少安全隐患,需要通过技术升级解决安保薄弱面,从而提升大楼及园区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集控大楼包括负一楼地下停车场以及地面十四层办公楼。园区包括办公楼、活动室、篮球场、食堂及相关区域。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 ① 视频监控系统 ② 门禁通道系统 ③ 入侵报警系统 ④ 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⑤ 巡更系统 ⑥ 消防联网 ⑦ 消控中心 ⑧ 系统平台 ⑨ UPS系统 ⑩ 通信网络系统 ⑪ 配套设备及材料 ⑫ 集成实施 2.4项目工期: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保证期:设备设施全部投运后1年。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7 交货地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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