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翔站何家湾调车组(含助理值班室)、办公楼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756-GK)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翔站何家湾调车组(含助理值班室)、办公楼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翔站何家湾调车组(含助理值班室)、办公楼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已通过车站党政联席会审批批准执行,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翔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地
2.4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翔站2023年准入施工单位;
3.4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要求
3.5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2年经审计或企业自身核定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和2022年度)。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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