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扎赉诺尔煤业 变更部分矿井
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41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扎赉诺尔煤业 变更部分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按照2018年以来,灵泉矿、铁北矿、灵露矿相继进行了产能核增,对各生产系统环节和采掘接续进行了优化,调整后已与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不符。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印发《全区煤矿不按设计施工作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生产煤矿未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生变化未由设计单位组织论证并及时上报备案的”属于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扎赉诺尔煤业 变更部分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 招标范围: 聘请设计单位按要求对扎赉诺尔煤业 进行变更各矿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为以下内容:
《灵露煤矿矿井初步设计》与配套《灵露煤矿矿井安全设施设计》。
《铁北煤矿矿井初步设计》与配套《铁北煤矿矿井安全设施设计》。
《灵泉煤矿矿井初步设计》与配套《灵泉煤矿矿井安全设施设计》。
设计审查与成果提交:投标单位负责组织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评审并取得审查意见。提供最终版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各8套,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项井工矿设计业绩。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