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电力现货辅助决策仿真平台开发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0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电力现货辅助决策仿真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
建立电力现货辅助决策仿真平台一套,包含下述技术功能:包含实际电网建模、实际市场建模、断面分析、模拟报价、自动仿真、大规模电网出清求解、市场结算、现货交易策略分析、交易复盘等功能;完成国内典型现货市场省份日、周、月等不同周期市场出清节点电价和网络潮流模拟仿真计算以及相关数据处理、存储、分析等功能,实现对电力市场现货电价的精准模拟预测以及交易复盘,为市场主体提供参与市场最优策略,合理安排发电计划和生产方式,辅助市场主体交易决策。平台开发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共同研究、协作开发,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开展一定培训,确保甲方具备一定程度的自主运维及二次开发能力。
开发一套支撑电力现货仿真及计算分析的硬件装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一套电力现货辅助决策仿真平台基础功能应用。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电力市场出清仿真系统业绩不少于1项,并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