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新上铁集团公司机关卫生间整修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812-GK)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上铁集团公司机关卫生间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新上铁集团公司机关卫生间整修工程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审批,资金已落实。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卫生间整修。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方的委派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项相应的扣减。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专项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驻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2年2022年度和2021年度或2021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