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21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南路25号。
2.4 服 务 期: 两年。
2.5 招标范围:负责公寓、值班宿舍日常的服务运营及餐厅的接待和职工食堂一日两餐、运行班中餐送餐工作。做好职工食堂、运行送餐和招待接待的就餐服务工作以及公寓各楼层的卫生清理、住宿登记、消防值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2项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厅服务管理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技术协议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其他要求
3.1项目经理须具备餐饮相关资格证书或三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须为投标单位的合法员工,提供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