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贵州区域食堂服务框架、广东区域食堂及其他服务框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标段一: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贵州区域黔源大厦、引子渡、善泥坡、马马崖、光照、董箐、普定、清溪、鱼塘、牛都及贵州省其他待定地区。标段二: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江西;具体为广东广州、增城、深圳、佛山、清远、江门、韶关,广西南宁市,江西省南昌市,及其他待定地区。
2.2 项目规模:
2.2.1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目前在贵州区域内有10个物业管理项目,同时根据后续市场拓展情况管理项目将陆续增加。贵州区域食堂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是为甲方在贵州区域的项目提供专业食堂服务。完成全部项目食堂服务需要物业岗位每年暂定46人,项目暂估人数16人,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人数进行计算;在广东省区域内有9个物业管理项目,同时根据后续市场拓展情况管理项目将陆续增加。广东区域食堂及其他服务框架项目是为甲方在广东区域的项目提供专业食堂服务及其他物业服务。完成全部项目食堂服务及其他物业服务需要物业岗位每年暂定141人,项目暂估人数11人,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人数进行计算。
2.2.2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区域框架集中采购,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服务合同。由下属单位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并邀请进行框架价格拆分,及分项目报价(分项目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框架金额),办理结算。项目服务人数为根据往年情况估算统计,实际人数在协议期内会因实际需求变化,少于或者多于估算人数。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中标单位均保证连续服务。
2.2.3本次为框架招标,中标人取得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贵州区域食堂服务框架招标入围供应商资格、广东区域食堂及其他物业服务外包框架招标入围供应商资格。每个项目服务人数有可能低于预估人数,具体服务人数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人数进行计算。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05/20-QT-02601 |
贵州区域食堂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食堂服务 |
200元 |
CHDTDZ005/20-QT-02602 |
广东区域食堂及其他服务框架项目 |
食堂及后勤服务 |
2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区域食堂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2 项类似(必须包含食堂)服务业绩,单项目年度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广东区域食堂及其他服务框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2 项类似(必须包含食堂)服务业绩,单项目年度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15 14:50到2023-11-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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