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仁帅酒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同民集聚示范区1、2号服务节点及仁帅酒业公司(双龙园区)新建食堂业务外包
4.2 标段编号: ZBCG202311000085-00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 13:00至2023-1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质量、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在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3.6.5在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3.6.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3.6.7分包、转包项目(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单位食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其他事项: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2023-12-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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