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透水混凝土砖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 11 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 8441.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 11 条路的道路、4 座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其中主干路 2条,次干路 2 条,支路 7 条,跨渠桥 4 座,每座桥长 45.06 米,每座跨径布置为3*13米,最大排水方涵 4000×2600毫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绿化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监理部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日期开始计算。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所承建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透水混凝土砖材料,本次主要对透水混凝土砖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透水混凝土砖 | 150*300*60mm | m³ | 3000 | 颜色为红色和黄色 |
2 | 透水混凝土盲道砖 | 300*300*60mm | m³ | 200 | 颜色为黄色 |
合计 | 3200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计划2024年1月份10日以前开始交货,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需满足项目对透水混凝土砖的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人行道采用透水花砖,花砖表面应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无蜂窝、露面、脱皮等现象,色彩应均匀。透水混凝土砖要满足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
人行道透水花砖材料指标表
抗压强度(MPa) | ≥40 |
抗折强度(MPa) | ≥5.0 |
有效孔隙率(%) | ≥15 |
渗透系数 | K>0.1mm/s |
防滑指标 | BPN≥60 |
耐磨性 | ≤35mm |
抗冻性 | 不低于《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表7.2.3-2的要求 |
(2)人行道砖铺装施工注意事项:
(a)混凝土透水砖形式采用彩色透水花砖。
(b)花砖的铺砌应保持纵、横缝平顺,曲线段花砖之间可适一定间隔设置水泥砂浆楔型条,铺砖时需放置平稳,不得向砖底塞砂或支垫硬料,应使砖平落在垫层上,无任何空隙,花砖与侧、缘石及树穴缘石间应衔接紧密,将必然产生的空隙甩在人行道外侧一边,必要时以水泥砂浆镶边。注意使砖面与侧、缘石顶面齐平,并满足设计横坡要求。
(c)花砖铺砌完毕,接缝用砂填满灌实,灌缝方法用扫帚将砂扫入缝中,并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振压使砂灌入缝中,灌砂振动反复进行,直至缝中灌满振实为止。
人行道花砖加工及铺装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 单位 | 尺寸允许偏差 | 备注 | |
长度、宽度 | mm | ±2.0 | ||
厚度 | ±3.0 | |||
垂直度 | ≤2.0 | |||
平整度 | 加工:≤2.0、铺砌:≤5.0 | |||
直角度 | ≤2.0 | |||
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 | ≤5.0 | |||
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 | ≤10.0 | |||
裂纹 | 非贯穿裂纹最大投影尺寸 | ≤10.0 | ||
贯穿裂纹 | - | 不允许 | ||
分层 | 不允许 | |||
色差、杂色 | 不明显 | |||
相邻块高差 | mm | ≤3.0 | ||
横坡 | - | ±0.3 | 不反坡 | |
道路中线偏位 | - | ≤20.0 | ||
纵缝直顺度 | mm | ≤10 | ||
横缝直顺度 | mm | ≤10 | ||
缝宽 | - | ±2 |
人行道透水砖必须满足5级防滑要求,防滑值F(BPN)≥60。耐磨性不应大于35mm。
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与本标的物相近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至少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透水混凝土砖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