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承德热电 2024年度脱硫增效剂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建投承德热电 2024年度脱硫增效剂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内预计用脱硫增效剂约100吨,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要量为准。
名称:脱硫增效剂;
2.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供货通知的要求供货。
2.3交货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有效资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三年内(2019年1月起至今)具有至少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烟气脱硫增效剂业绩。(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需由合同业主出具机组容量证明或能显示机组容量的网上截屏证明。)
(2)其中至少有一个业绩满足连续使用1年或年使用量≥50吨。(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可提供业主证明)。
(3)提供发票证明(要求至少提供一张真实有效的发票,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以招标人供应商相关评价文件为准)。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报价中包含试验费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添加脱硫增效剂试验(试验合格,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试验不合格,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试验合格后,招标人将与其签订供货合同,试验不合格其投标不予接受。以此类推将对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同样的检验。
监督:
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
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
建投承德热电纪检监察部:监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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