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所需的江西分公司勤务外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勤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10823700元/4年 (含税),招标人为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勤务外委项目。
1、预计4年67648班,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限价:勤务费:160元/班(含6%增值税),进出港视为1班。
3、最高限价及服务期:不超过 10823700元/4年 (含税)。合同签订三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顺延1年。合同以单价为计价标准,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4、付款方式及税率要求:投标方应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账单及增值税专业发票寄至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交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审核无异议后在6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5、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范围: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勤务外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为具有法人或相当资格的服务公司;
2、投标方应具备足够的合格地面勤务人员和提供满足招标方需要的服务项目所需的基本设施与设备(特种车辆除外);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有类似为国内或国外航企、机场提供机坪服务的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类似支持性文件;
5、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人代表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页面为准,查询结果页面(共4页)须打印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网站左上角含日期,查询结果2个月内有效)作为有效依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招标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与方式
1、发售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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