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 阳极组装车间升级改造-电解质破碎机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DNYZC-2023-09-01-625-01]
黄河鑫业 炭素分厂阳极组装车间升级改造-电解质破碎机(甩链)所需设备及辅材采购,指导安装、配合系统调试。
2.2.1主要工作内容
(1)电解质破碎机(甩链)及附属设备、就地控制柜的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
(2)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调试和首次生产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
(3)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4)提供设备的安装支架、排料斜槽、检修平台以及护栏、连接构件、地脚螺栓等所有材料;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施工、操作、维修所需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6)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设备单体调试,配合设备联动调试。
(7)负责设备的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8)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联络。
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交货期/合同期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技术返资,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150天内到货,车下交货。
实施
文件价格(元):500元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编号:DNYZC-2023-09-01-625-01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阳极组装车间升级改造-电解质破碎机设备采购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电设备生产企业。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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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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