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重机公司-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风雨廊架及卫生间,喷泉,跌水景观,玻璃栏杆,防腐木专业分包工程【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重机公司-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风雨廊架及卫生间,喷泉,跌水景观,玻璃栏杆,防腐木专业分包工程【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HMC-HB--FB-HD2023017(Z))。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邯郸项目二标分包037/01
标段(包)名称:风雨廊架及卫生间、喷泉、跌水景观、玻璃栏杆、防腐木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内容及范围: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风雨廊架及卫生间、喷泉、跌水景观、玻璃栏杆、防腐木专业分包工程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风雨廊架及卫生间、喷泉、跌水景观、玻璃栏杆、防腐木、围墙全专业施工。
2.2 计划工期: 暂定100天,具体以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内约定为准。
2.3 建设
2.4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确保安全生产,无安全责任事故。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