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城市驿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2310-130203-89-05-1654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路北区城市驿站项目 已由 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北行审批【2023】1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路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唐山市路北区城市驿站项目;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选址于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西山道,裕华西道,长虹东道,龙泽北路,文化路建设6座城市驿站,同时建设室内书吧、休息室、室外自行车停车位、室外休闲场地,以及庭院绿化,道路硬化,围墙等;
2.4合同估算价:5586819.29;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照“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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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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