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管理 受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24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JW0101012220230005)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2、
3、资金来源:自筹
4、交货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供货完毕。(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5、交货 丹东770吨、铁岭517.4吨、朝阳319.5吨,全省共计1606.9吨。
二标段:农用硝酸钾。铁岭74.55吨、朝阳106.5吨,全省共计181.05吨。
三标段:农用硫酸钾。丹东1048吨(粉末)、铁岭59.85吨(颗粒)和371.55吨(粉末)、朝阳159.75吨(颗粒),全省共计219.6吨(颗粒)和1419.55吨(粉末),合计1639.15吨。
四标段:聚乙烯吹塑微型薄膜。丹东117吨(白色膜)、铁岭61.52吨(白色膜)和7吨(配色膜),全省合计178.52吨(白色膜)和7吨(配色膜),共计185.52吨。
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2024年种植计划调整。
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招标最高限价:一标段:单价4130.00元/吨;二标段:单价6001.00元/吨;三标段:单价:4014.00元/吨(粉末)、4142.00元/吨(颗粒);四标段:单价11975.00元/吨(白色膜)、12225.00元/吨(配色膜)。
9、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66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1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60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2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标段: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出具的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出具的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标段: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按一个有效投标人计算。
三、招标
四、开标及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及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文件
五、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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