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浙江中烟工业 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除湿调温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浙江中烟工业 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中烟办[20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中烟工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5302.79万元,工程概算95290.8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13亩,总建筑面积为151150平方米,其中,香料科技工程中心6835平方米,科研实验楼4601平方米,1#片烟醇化库65100平方米,2#片烟醇化库63900平方米,综合库3152平方米,甲类仓库723平方米,公用动力用房2047平方米,地下车库3870平方米,2个门卫室120平方米,车棚802平方米,建设
2.2招标范围:浙江中烟工业 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除湿调温系统采购内容为48台风冷调温型除湿机;16套组合式空调机组;直膨式新风机组共11台;风冷热泵机组4套(两套含热回收)。包括但不限于风冷调温型除湿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机组、直膨式新风机组的设计及制造、机房内管线的优化设计、设备供货、检测、包装、储存、运输(含二次搬运)、现场组装、机房内管线的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空调自控设计实施等全过程服务,包括各机组投入正常运行所必备的附件、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运行及检修等所需的必备专用工具、操作维护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服务等。招标控制价:19589814元。
2.3交货 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交货。
2.4质量要求:设备应达到出厂验收合格标准;设备应达到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系统的工程实施质量应达到本系统的设计标准;并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和烟草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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