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金融网点设备(柜面式广告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金融网点设备(柜面式广告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B20131212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 金融网点设备(柜面式广告机)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216台广告机立式显示屏,同时免费提供一套发布系统,实现一台电脑可以控制多台海报广告机。
交货时间及
质保期:2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8.78万元(含税、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的1项业绩,并且该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与本项目类似的广告机销售业绩、单个项目实施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该项目已经结算完成。(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单价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须带到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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