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吉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航吉林 职工班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61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职工班车租赁 | 长春市、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法规定检测合格并有长春市客运管理局准运要求的运营手续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保交通险和商业保险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按交管部门要求足额缴纳交强险、乘员险(须提供保险单)、第三者险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具备开具车辆运输普通发票的能力,发票税率为3%。提供2023年度所开具3%发票的复印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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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