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 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 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云新材料 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 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华云三期阳极拖车采购
2.4项目 投标方应按照所述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提供满足所有功能的整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投标方范围。
1)车头2台套;
2)拖斗2台套;
3)充电桩2台套。
2.5.1 合同内容包括: 上述合同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
2.5.2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设备为成套供货产品,投标方要保证其完整性,如果本合同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安装的部件在投标投标双方合同中并未详细列出,投标方应及时无条件免费给予补齐并安装、调试。由投标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将设备、文件、备件、工具等移交投标方使用单位。配合包铝能源装备部,对车辆进行厂内牌照申领。
2.5.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标高为参考数据,准确数据签订技术协议时正式提供。本技术条件仅供设备招标使用,设备订货后需签订详细技术协议。
2.5.4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设备配置及外配套设备进行选择、更改,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5.5投标文件须提供设备总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