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沟污泥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园区)
4、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镁业公司PVC&钾碱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HW45,261-084-45),预计年产生量800吨,需要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5、合同估算价:338.40万元
6、服务时间:2024年3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须包括HW45,261-084-4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
(2)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3)经信用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0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