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2024年上海动车段电梯维保(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8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动车段电梯维保,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以上项目实施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和2个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该项目维保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设备相应资质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维修保养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1.3经营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及以上近两年该类设备维保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同时,需提供盖公章的“保证客户信息真实”的保证函;(2021年至今)
2)投标人须提供2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该类设备使用或维保良好的用户评价证明;(2021年至今)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的能力,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需出具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2022年)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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