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智慧交通一张网建设项目(五条道路)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3】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交建城市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禁止投标期间;(2)投标单位没有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在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7人,其中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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