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南汪学校宿舍楼餐厅工程施工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南汪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近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 不存在不良行为; (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 不存在不良行为; (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 3.1.3其他要求:3.1.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 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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