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合同编
发包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站址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西南侧。东北距策勒县约12km,西北距离和田地区约80km,东北距乌鲁木齐市约970km。项目站址西北距315国道约1.8km,北至吐和高速约2km。对外交通便利,道路条件较好。站区中心地理位置为36°53′15.18″N,80°46′26.00″E。站区总用地面积267.68公顷,南北最远距离约1500m,东西向约1800m长。站区属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呈戈壁荒漠景观,地形起伏不大,地势中间略有隆起,整体开阔,由南向北倾斜,站区内自然地面高程1530m~1500m,自然坡度约2%,基本无植被发育。
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含储能单元),站址布置在光伏站区西北侧,分为办公区、配电生产区、储能区三个部分。办公区建构筑物包括生产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及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配电生产区主要布置户外110kVGIS、主变压器、电气综合舱(含35kV、电气二次设备、0.4kV)、接地变、站用变等电气设备。储能区主要为电池集装箱和变配电集装箱。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65MWp,采用550Wp双面双玻电池组件,26块组件为一串发电组串,采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个发电单元配置11台。本工程将系统分成46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1套3.3MVA箱变,每台逆变器通过低压交流电缆接至箱变低压侧,汇流升压后通过集电线路接至本工程新建升压站35kV母线侧。
本项目拟建110kV送出线路一回,约25公里,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土建施工、机电安装、临建设施、道路、绿化、接地工程、设备调试、验收、试运行工作;参加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2.1主要招标监理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一)110kV升压站(含110kV送出工程),其主要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总图工程;
2)生产综合楼工程;
3)电气综合舱、储能单元设备基础工程;
4)水泵房工程;
5)仓库及危废库工程;
6)110kV升压站设备基础工程;
7)110kV钢构架基础工程;
8)室外配套工程;
9)室内外电缆沟工程;
10)接地工程;
11)地基处理工程;
12)道路、绿化工程;
13)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所述机电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及移交前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1) 110kV配电装置;
2) 11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3) 35kV配电装置;
4) SVG及其附属设备;
5) 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
6) 站用电设备;
7) 计算机监控系统;
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9) 电能计量系统;
10) 控制电源系统;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13) 通信系统;
14) 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
15) 照明设备;
16) 防雷接地设施;
17) 钢构架工程;
18) 储能单元系统:
19) 110kV送出工程
20) 启动试运行。
(二)光伏发电工程,其主要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1、土建工程:
1)光伏发电单元支架基础工程;
2)35kV升压箱变基础工程;
3)进场道路及场区内道路工程;
4)场区网围栏工程;
2、机电安装工程
1)165MWp光伏发电单元固定式支架、组件、逆变器、数据采集装置安装、接线及试验;
2)35kV升压箱变安装、调试、试验;
3)光伏发电阵列区主接地工程、设备接地、二次等电位工程;
4)光伏发电阵列区接地电阻测试;
5)光伏发电阵列区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6)光伏发电阵列区所有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
7)光伏阵列区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上述各系统设备的埋件、埋管等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监理;
上述监理范围内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和验收;
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查、验收及部分设备的检测工作,参加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的等工作;
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设备移交及竣工结算等工作;
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配合工程审计等全部验收工作;
本项目监理范围为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监理,除上述内容已明确的监理工作外,整个监理服务期限内,若发包方在上述项目工程区域内增加其他未明确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零星监理工作,其监理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总价中,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2.2合同工期
青海青投绿动和田地区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施工监理服务包含建设期及尾工期。监理服务期暂定如下:
建设期:2024年3月1日开工至2024年9月30日。
尾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遇本项目合规手续未办理完成的,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及发包人工作,确保合规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工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应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严禁监理人员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兼任监理工作。投标人若中标,投标文件中配置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允许更换或不到位。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开关站和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监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7.1发售时间:2024年1月22日0:00时~2024年1月27日0:00时
1.7.2发售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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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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