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3-2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标段一: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风光项目容量为482.87MWp,风场、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计划以1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最终汇集至1回330kV线路 场址地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西南部的芦家湾乡周边。场址区域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表以荒地为主。本工程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6.22MWp。本工程每26块组件构成一个组串,每1串组件设置一个固定光伏支架,支架倾斜角度35°,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横梁及斜撑组成。每17-21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若干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5kV/0.8kV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工程光伏方阵标称装机容量总共有六种:1.1MW、1.25MW、1.6MW、2.0MW、2.5MW。
标段二: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2风光项目容量为535.22MWp,风场、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计划以2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本项目升压站并入A1项目330kV升压站,最终汇集至1回330kV线路 场址地位于环县西北部的毛井镇,A2项目北侧边界与B1项目相接,东边界贴近华电毛井一、二期风电场。场址区域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表以荒地为主。本工程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62.17MWp。本工程每26块组件构成一个组串,每1串组件设置一个固定光伏支架,支架倾斜角度35°,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横梁及斜撑组成。每14-18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若干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5kV/0.8kV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工程光伏方阵标称装机容量总共有六种:1.1MW、1.35MW、1.6MW、2.0MW、2.5MW、3.15MW。
标段三: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B1风光项目容量为599.76MWp,风场、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计划以2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本项目升压站并入C1项目330kV升压站,最终汇集至1回330kV线路 场址地位于环县西部的小南沟乡,B1项目北侧边界与B2项目相接,南侧边界与A2项目相接,东侧边界与C1项目相接。场址区域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表以荒地为主。本工程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17.56MWp。本工程每26块组件构成一个组串,每1串组件设置一个固定光伏支架,支架倾斜角度35°,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横梁及斜撑组成。每14-18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若干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5kV/0.8kV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工程光伏方阵标称装机容量总共有六种:1.1MW、1.35MW、1.6MW、2.0MW、2.5MW、3.15MW。
标段四: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C1风光项目容量为584.42MWp,风场、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计划以2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本项目330kV升压站,最终汇集至1回330kV线路 场址地位于环县西部的小南沟乡,局部位于环县北部的罗山川乡,C1项目北侧边界与B2、E2项目相接,西侧边界与B1项目相接,东边界与E2项目相接。场址区域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表以荒地为主。本工程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04.42MWp。本工程每26块组件构成一个组串,每1串组件设置一个固定光伏支架,支架倾斜角度35°,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横梁及斜撑组成。每16-22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若干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5kV/0.8kV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工程光伏方阵标称装机容量总共有六种:0.9MW、1.1MW、1.35MW、1.6MW、2.0MW、2.5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
标段二: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2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
标段三: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B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
标段四: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C1风光项目光伏工程施工。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环县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03月05日人员进场办理光伏用地手续,2024年04月01日开展预制管桩基础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计划工期179日历天,具体建设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及其附件安装,支架、箱变基础工程,集电电缆线路工程、光伏区内道路、光伏区围栏、光伏区域测量放线等内容,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购及施工,光伏支架、组件、逆器及变附件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光伏区内道路施工、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敷设和电缆头制作安装,临建设施、光伏区场地平整、永久围栏、光伏区冲沟处理、防洪设施;预埋管采购及安装、接地材料采购及光伏区接地系统施工,全部光伏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方阵系统调试及配合并网前全场联调等;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
2.光伏区域的征租地手续办理由投标方负责,征租地费用、征租地所涉及需缴纳政府的植被恢复费等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他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范围详见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中“2.1.3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相关内容。
3.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技术要求相关内容。按照华能集团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应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并提供“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承诺函。
4.负责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到货卸车、验收﹑二次倒运、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租赁、设备及材料保管、保护、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同时负责将现场安装剩下的设备包装物清理、回收及处置,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5.负责光伏场区防洪防火工程、环水保工程、安全防护围栏、标示标牌工程等。
6.负责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高清红外摄像头、视频监控工作站、视频安装杆塔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并提供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布置方案,包括布点图及埋管图等,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技术要求相关内容。
7.负责光伏区域征地放线,要求完成光伏区域定桩放线、征地测量及测量报告编制,报告需包括征地面积确认、征地图,提交测量报告需经招标人确认。
8.负责本工程光伏区域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确保项目华能质监站质量监检通过验收。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10.配合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7 推荐原则:本次招标分四个标段,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每个标段确定1家投标人作为本标段的中标人。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时,采取相应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并按照综合评分确定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注:因各投标单位最多能中标两个标段,要求每个标段光伏工程必须成立独立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照项目部配置完整的组织机构,确保项目部人员配置相互独立、不交叉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内容等);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至少1项(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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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