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油品应用研发中心近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油油品应用研发中心近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110000501300450500100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产品名称:近红外光谱仪 ;
*2.2产品数量:15台(套);
*2.3交货时间:2024年05月30日前完成产品交付;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投标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不少于5台近红外光谱仪业绩,投标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6)投标人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8)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9)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0)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1)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2)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