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海南区域定安智筑劳务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DZBGG2024020008号 |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混凝土(定安) 2024-2026年度海南区域定安智筑劳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参与投标,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预评价:承包商安全预评价合格。(非常重要:标准见附件《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投标人通过我司安全预评价才能参与报价)。 4.安全目标响应书:提供签字盖章版《安全目标响应书》,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5.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3年中其中1年所承接的预制构件生产劳务项目累计产量不应低于10000m³,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合同及发票(结算单)证明。 6.商业保险证明:投标单位劳务人员不应少于30人,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员工商业保险证明(累计人数应为30人以上)。 7.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采购活动中,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3)如果投标人/报价单位在任何时候被华润水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招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价、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将投标人的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招标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 (4)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备注:1.报名时需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才会进入投标文件评审,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投标无效。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需上传至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中标规则:标段1、标段2、标段3“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投全部标段,投标人仅可中标1个标段,若根据排名投标人3个标段均中标则视为中标标段1。(如:A投标人已中标标段1,则不能中标标段2和标段3,若A投标人标段2和标段3内报价最低则需根据价格排名选择次序单位中标)。 3、标段1、标段2、标段3中标单位互为辅助单位。 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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