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00081203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8,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8,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8,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如 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级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需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授权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资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名 称:大埔县公安局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梅州 地
广州群生 梅州 2024年02月04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