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县城以上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县城以上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县城以上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GDHC-CSXCG24-08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业主县城以上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4、采购内容:外包内容为张家界市快递包裹投递全环节作业,主要包括:
(1)邮件外部投递:按邮政企业规定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包括但不限于装车、接卸、内部分拣下段、
(2)邮件内部处理:进口邮件接收、开拆、分拣;进口/转退邮件封发、装车/卸车、扫描上传、平衡合拢;邮件的留存、转退处理、再投邮件和窗投邮件的集中保管和领取;邮件容器和邮政工具的整理;业务档案的归集、送交。
(3)协助处理:协助用户户查找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来电、邮件查找处理、资料收集和上报;协助客服工单处理;名址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及预分拣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外包模式划分:
模式一:快递包裹邮件区域共配外包
(1)外包范围:县(市、区)城区,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场地(含处理设备)。
(3)作业动作:(1)方式一(市趟直送):招标人负责市趟直送投标人场地,投标人负责邮件接卸、分拣、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2)方式二(反向自取):投标人自行安排市趟车辆到招标人县处理中心或指定地点装车、拉运、接卸、分拣、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模式二:快递包裹邮件县域处理中心投递外包
(1)外包范围:县(市)城区,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及其他配套设备。
(3)作业动作:招标人负责下行邮件接卸,投标人负责下行邮件分拣、装车、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模式三:快递包裹邮件市城区直投中心外包(招标人提供场地和处理设备)
(1)外包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招标人提供场地(含处理设备),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
(3)作业动作:招标人负责市趟直送直投中心场地。投标人负责下行邮件接卸、分拣、装车、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6、项目预算:本项目预计年度采购量为623.5751万件,年度采购预算5588430.1元,按25%的业务量增幅,2年采购总预算1257.396696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以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家外包服务供应商。投标人允许投报多个标段,可多投多中,最多可中2个标段。本项目服务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在运行质量和考核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以续签一年。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区域 | 外包模式 | 预计全年投递量(件) | 控制单价(元/件) | 年度采购预算(元) | 2年采购预算(元) |
标段一 | 慈利县城区共配外包 | 全域 | 模式一 | 1449780 | 0.9 | 1304802 | 293.58045 |
标段二 | 桑植县城区县处理中心直投 | 全域 | 模式二 | 981941 | 0.8948 | 878640.8 | 197.694159 |
标段三 | 张家界市城区市城直投中心 | 张家界市市城区 | 模式三 | 3804030 | 0.8951 | 3404987.3 | 766.122087 |
合计 | 5588430.1 | 1257.396696 |
注:(1)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在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进行明确,控制价包含各环节服务内容中所有人工成本(含税)、管理成本(含税)。
(2)投标人排序为第一名的标段数超过2个时,由同时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自行选择并确认中标的2个标段,其他投标人按排序依次递补。
(3)为了避免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供保质服务的情况,建议各标段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名前3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1名为主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4)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若业务交接中主供应商无法承接本项目业务能力,招标方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方单方直接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标方向主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履行审批程序后,可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主供应商。若某标段主、备供应商均因服务不合格的原因被解除合同,招标方可邀请其他所有标段主、备供应商进行紧急询价采购或重新招标。
(5)费用由张家界市 成本费用中列支,按实结算。
(6)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8、投标人资格条件:
8.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依法必备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2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标段一:需提供处理场地、处理设备、投递车辆、投递设备等实施邮件(快递件)投递外包服务业绩;投标人须在所投标段区县城区有固定的邮件(快递件)处理场地。
标段二及标段三:需提供处理场地或设备、投递车辆或设备等实施邮件(快递件)投递外包服务类似业绩。
8.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各区域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8.4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8.5投标人能提供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投标按照招标人设定的税率6%进行报价,中标后按供应商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税率与报价税率差额对供应商报价按比例进行相应调减,按调减后的结算价格签订合同。
8.6为便于员工管理,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8.7投标人如为张家界市外地企业,须在张家界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张家界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8.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页截图),被业主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8.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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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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