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武汉发电 5号锅炉省煤器改造设计、供货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2-1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武汉发电 5号锅炉省煤器改造设计、供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武汉发电 5号锅炉省煤器改造设计、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武汉发电 5号600MW超临界锅炉,由东方锅炉股份 与东方-日立锅炉 合作设计、联合制造,锅炉型号为 DG1900/25.4-Ⅱ2。锅炉是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本生型锅炉,一次再热、前后墙对冲燃烧单炉膛、尾部双烟道结构、采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机组于2006年10月23日完成试运行移交生产。
省煤器位于后竖井后烟道内低温过热器的下方,沿烟道深度方向顺列布置。给水从炉右侧直接进入省煤器进口集箱,经省煤器蛇形管,进入省煤器出口集箱,然后从炉右侧通过单根下降管、32根下水连接管引入螺旋水冷壁。
省煤器蛇形管由管子Φ50.8×7.1光管组成,4管圈绕,横向节距114.3mm,共192排,采用上下两组逆流布置,上组布置在后竖井下部环形集箱以上包墙区域,下组布置在后竖井环形集箱以下护板区域。为防止省煤器管排的磨损,在每组管排弯头区域均设置有防磨护板。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2.3采购范围:华能武汉发电 5号锅炉省煤器改造设计、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设备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华能武汉发电 厂区内5号锅炉省煤器改造工程现场。
2.5 设备交货期: 2024年4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受热面设计业绩或灵活性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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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