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海星大厦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001806058
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401001806058
2、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2,4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2024年海星大厦物业及食堂服务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联合体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且均需按上述第1项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注:若供应商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投标函》。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视为符合要求)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2.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名 称:广州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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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