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车辆段2024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东车辆段2024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京东车辆段,项目委托上海铁路物资 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招标资金来自集团公司业务外包费用,该项目委托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东车辆段2024年南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工业固废处置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资质许可: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工业固废相关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须在有限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固废回收处理、转运资质,具有工业固废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
3.1.4服务业绩:投标人具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业绩,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不少于1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两年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国铁集团有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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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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