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广西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广西 桂林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308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选定1名中标供应商对南航广西 桂林基地食堂肉类、水产品类(含海鲜/鱼类)、蔬菜瓜果类、干货调味类、副食类(含饮品/面食)、日用杂货类等配送业务。该项目预算上限金额240万元/3年(含税)。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方式:以投标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针对肉类、水产品类(含海鲜、鱼类)、蔬菜瓜果类、干货调味类、副食类(含饮品、面食)、日用杂货类六类分别报一个固定折扣率(取整舍去小数点,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5%)。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力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人员服装费、工资等费用)、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等,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
5 采购价(结算价格):招标人每季度向供应商发出详细采购清单,供应商对所需采购食材进行报价。招标人根据在桂林市西门菜市进行市场询价得到的价格与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取最低价格作为市场基准价;(如招标人需临时增加采购清单外食材,应进行市场询价后得出市场基准价。)
6、当次采购价=市场基准价×折扣率。
(1)定价后,若某些食品、食材、产品市场价高于已定价格,供应商都必须按原定价格向招标人供货,并保证货品质量和数量与原定相同。若某些食品、食材、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已定价格,招标人不能单方面停止向供应商采购或另行向其它渠道采购货品。
(2)若指定供应商无法采购或者采购不到招标人所需的采购清单货品,招标人有权更换另一家供应商继续采购,原指定供应商不能有任何异议。
(3)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食堂 农副 产品 | 1、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广航花园; 2、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生产保障区。 | 1、招标人须提前一天20:00点前向供应商提供第二天货品采购清单,中标供应商应在每日09:00前将全部货品配 | 1、中标供应商负责货品卸货工作; 2、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3、如招标人需更换或增减配送地点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所需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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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