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UPS升级更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218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UPS升级更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UPS升级更新,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UPS升级更新; 项目 项目简介:本次升级更新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UPS电源主机。输出配电柜、电池和电池柜利旧。一期合成氨UPS主机采用工业UPS,12脉冲,三进单出,功率60KVA,数量两台,冗余并机运行。一期热电UPS主机采用工业UPS,三进三出,功率30KVA,数量两台,冗余并机运行。 2.2招标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合成氨厂一期热电、合成氨控制系统共计4台UPS电源主机升级更换,其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供货(包含所有零部件及安装辅材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它附属设备和零部件等)、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运行、调试、验收、培训等服务以及安装全过程中的其它服务。开车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提供报价清单,但不计入总价,招标人若采购不得高于此价。为保证系统稳定性,4台UPS电源主机均采用冗余并机运行。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2.3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项目授权函和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的质保承诺函; 3.3投标人所提供的UPS主机应为进口品牌工业级设备; 3.4投标产品在国内化工企业少有5份容量为60kVA及以上并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能够放映出主机容量、使用场所、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关内容,且内容、公章要清晰;如果合同中不能反映主机容量、使用场所,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8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无效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