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河道下穿京沪铁路
顶进框构桥、顶管、105国道框构桥及临时保通道路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GGSG2024-001
- 招标条件
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河道下穿京沪铁路顶进框构桥、顶管、105国道框构桥及临时保通道路工程,已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核准的批复》(德审批核〔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州公用水务集团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已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总价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
建设规模:
⑴本工程在京沪铁路 K357+443 处以90°交角下穿铁路。采用9m-9m框架结构,结构总宽20.6m,结构净高5.15m,结构总高7.05m,轴向长度23.5m,采用顶进法施工。
框架桥两侧采用U型槽结构,15m为一个节段,两侧共 4个节段,U型槽与主线河道相接,节段在端部设置垂裙。采用现浇法施工。
⑵河道配套管线在京沪下行K357+476处以90°交角下穿铁路。防护套管采用1-φ1950T8-S型钢筋混凝土圆管,穿越长度为66m,铁路轨底以下最小埋深为6.98m,机械顶管法施工。
⑶本工程位于滨德高速于庄立交北840m处下穿G105。为最大限度减少G105的交通中断时间,本工程采用顶进法施工,在 G105 东侧设置工作坑预制框架桥,预制完成后,中断 G105 的交通,通过施工便道,把交通引流到便道上,然后明挖 G105 的基坑,再进行顶进作业把预制框架桥顶推到位,施工完成后恢复 G105 的交通,拆除便道。
下穿G105新建一座11m+11m 框架桥,框架桥与道路相交90°,公路里程为K317+964。框架桥结构沿公路方向宽24.9m,垂直道路方向长24m。框架桥每侧沿道路方向设置牛腿,放置搭板,搭板长800cm。
⑷为框架桥施工期间,G105国道行车不受影响,新建临时保通道路,临时道路设计限速40km/h,在道路两端设置限速标志。临时保通道路全长 802.938m,宽 21.84m,双向 4 车道及相关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
2.2招标范围:
1.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下穿京沪铁路(9-9)m顶进框架桥及顶管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
第三章桥涵(顶进框架桥及顶管),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章大型临时工程,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
2.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下穿 G105 框架桥及临时保通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626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北京局集团公司批准的施工计划日期为准),2025年12月31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下穿营业线铁路立交工程项目(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和一级公路工程项目。
3.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 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1700万元。在近3年(2020年-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6000万元。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6.2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④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⑥投标人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⑦其他情形: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 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 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2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根据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应符合特定资格;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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