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张家界车务段“张家界工务段渝厦高速黔常段综维食堂市场化供餐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BDL-2023-4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工务段渝厦高速黔常段综维食堂市场化供餐经营外包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界工务段渝厦高速黔常段综维食堂市场化供餐经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包括:①餐饮服务;②食堂区域保洁;③四害消杀;④厨房零星设备维修;
序号 | 食堂名称 | 就餐人数 (预估) | 就餐车间 | 备注 |
1 | 桃源综维食堂 | 55 | 工务、电务、供电、房建 | 己整合 |
2 | 张家界西综维食堂 | 165 | 工务、电务、供电、房建 | 己整合 |
3 | 桑植综维食堂 | 52 | 工务、电务、供电、房建 | 己整合 |
4 | 龙山综维食堂 | 133 | 工务、电务、供电、房建 | 己整合 |
合计 | 405 |
2.1服务地
2.2采购预算:预计含税金额249.89万元(含增值税金额),餐费结算标准:每天39元(餐费包含食材、餐厨人员用工成本、保洁、税金、保险、利润、炊厨具日常维修等相关费用(如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含税金额固定单价不变,增值税金额随国家税率变化相应调整);仅不含食堂场地、厨具、水电、燃气等费用);三餐餐标为早餐7元、午餐16元、晚餐16元。
备注:(1)本项目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采用以单人单日餐标报价方式。
(2)以上就餐人数为食堂固定就餐人数,不含流动就餐人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
3.2.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并运营满2年。
3.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体业态是餐饮服务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业务项目餐饮服务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及验收报告,或服务合同及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业务服务的用户评价报告。
3.5.人员要求:厨师具有厨师等级证书,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5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投标文件夹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投标人”、“单位行贿罪”;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
3.8.投标人未在近两年内(2022-2023年)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投标承诺函须包含此内容)
3.9.与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 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3.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禁止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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