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经开经发投【2021】11号)、关于永州经开区生物科技城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经开经发投【2021】18号) ,项目业主为 永州天然植物高技术开发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五栋标准厂房和停车位281个,项目总投资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为96%×R约为19686.3264万元(R为永州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预算金额,且当前暂按项目投资概算R不超过20506.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1.2.2 建设 其中A#、B#厂房为丙类厂房,建筑高度23.8米,地上5层,建筑面积33290.8平方米;C#厂房为丙类厂房,建筑高度为26.8米,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10056.5平方米;D#厂房为丙类厂房,建筑高度23.8米,地上5层,建筑面积13387.4平方米; E#厂房为丙类厂房,建筑高度30.05米,地上6层,建筑面积19139.44平方米。
1.3 工期要求: 73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基础、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人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动力、按产品交付标准要求的公共部分装修装饰、室外工程(含道路与综合管网)、供配电(不包括电业局指定的项目外围变电站(所)的接口处至本项目位置的电力电缆及相关的专变、公变或箱变等)、景观绿化、照明设计及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如外墙、门窗、玻璃幕墙、雨棚钢结构的深化设计)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验槽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消防暖通工程、强弱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施设备安装工程、室外配套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招标方式:采用委托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
2.4 拟任施工
2.5 拟任设计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含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以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工程总承包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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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