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经献县发展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高标准农田5万亩,增施有机肥5万亩,新建喷灌16333亩,新铺PVC-0防渗管道约188.755公里,配置出水口及三通等配套设施;新建农田水泥路68.238公里,宽度3-5米;建设排水沟4.44公里、沟渠清淤约2.278公里、涵洞9个等。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
束止。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8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9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 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并
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 “ 中国 ”(http://)、“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http://) 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
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受理质疑投诉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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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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