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省级数字中台基线版运营暨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4-D-E029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①省级数字中台基线版运营,具体为运维运营体系规范建设,以及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研发管控系统的运维和运营服务;②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具体为大数据中心蓝图规划设计、数据资产盘点、数据入湖及治理、统一数据门户建设、数据管控大屏建设及数据标准建设;③省级数字中台及大数据中心安全设计,具体为数字中台用户认证、系统授权、安全防护等安全设计,大数据中心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存储、数据使用等安全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
(2)实施周期:本项目依据总体业务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进行推进,预计2025年7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3)实施
(3)工期及免费运维期要求:本项目预计2025年7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免费运维期一年,自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
(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基于行业一体化平台和阿里云平台建设。
2.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300万元(其中,省级数字中台基线版运营最高投标限价520万元,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最高投标限价7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注:(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未提供查询页截图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