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光伏电站、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
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光伏电站、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维修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甲方: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太阳能发电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光伏电站、变电站污水系统维修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特许光伏电站、旭明变电站、夏阳变电站共计4座光伏电站、2座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维修。
1.1.2项目概况
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特许光伏电站、旭明变电站、夏阳变电站均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上,现需对4座光伏电站、2座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维修。
受共和县冬季低气温及设计缺陷影响,现各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已运行多年,均存在格栅槽、厌氧池、好氧池、沉降池、上液池防冻措施设计不满足现场要求,冬季全部处于冰冻状态。排水管路埋地深度不够全部冻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设备内部腐蚀严重,填料脱落,菌落死亡。部分电站好氧池风机、格栅机电机、化粪池抽污泵、格栅槽抽污泵损坏,无法正常运行。化粪池设计太低,与污水处理系统存在逆高度差,污水无法自流入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槽,导致化粪池污水外溢。维修后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性能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国家和部颁发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其它相关的最新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各电站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电站名称 | 业主单位 | 所属单位 | 所在地区 | 地理位置 |
1 |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 | 海南 | 共和县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2 | 黄河共和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黄河共和光伏电站 | ||
3 | 珠玉光伏电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珠玉光伏电站 | |||
4 | 特许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太阳能发电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特许光伏电站 | ||
5 | 旭明变电站 |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
6 | 夏阳变电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1.2主要工作内容
黄河公司海南 所属4座光伏电站、2座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维修,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修理、MBR膜及配套设备修理、自动化控制系统修理、化粪池至污水设备之间管路修理等。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
1.3.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按各电站顺序施工,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4座光伏电站、2座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维修。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单位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污水系统维修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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