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拟投资破产重整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招标人拟参与某项目(项目名称暂时保密)的破产重整投资(包括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执行和解等可能性),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配合协助招标人及投资顾问、审计、评估、工程技术、法律尽调等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与项目其他相关方的工作沟通和信息收集、工作协调,就招标人拟定投资方案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征集意见并及时向招标人反馈,配合投资顾问完成投资方案编制及论证,配合协助招标人向上级集团进行投资方案汇报,协助招标人及上级集团对投资方案的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决策后,参与破产重整投资(包括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执行和解等),争取成为项目投资人,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自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为投资协议的履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1.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资协议签署后一年止;如投资终止,自招标人书面告知承包人投资终止之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破产重整项目管理人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发票等第三方证明资料予以佐证),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扫描件内容需为完整且带法院公章的决定书。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资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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